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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制]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本月起实施

来源:(荆州信息网)    发布时间:2007-12-21  网友评论 0 查看评论


     李绪华
    今天下午,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贯彻实施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,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安排。
    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。会议要求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制度,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,到2008年底,各乡镇、街道、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。
    在荆州分会场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黄建宏指出,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实施,标志着应急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,全市各地各部门广泛学习宣传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,把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实施纳入政府管理工作的责任范畴,抓好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,加强应急管理网络建设和突发源的监控,做好各项应急管理的信息报告反馈,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、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。
    据了解,2005年以来,我市努力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,加强应急队伍建设,整合应急信息平台资源,目前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、22个专项应急预案已全部编制完成;各县市区也全部形成了本区域的应急预案体系;并组织开展了多次综合性应急演练。在今年开展的几次大检查中,有几十家家企业被责令停产、停工、停业整顿,部分非法生产经营场所被依法取缔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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